在当今信息时代,新闻行业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者,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,广东省记协作为广东省新闻行业的重要组织,致力于团结广大新闻工作者,推动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,本章程的制定旨在明确广东省记协的宗旨、职责、组织结构及成员权利义务等,为广东省新闻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依据。
宗旨
广东省记协的宗旨是: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团结全省新闻工作者,促进新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,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
职责
广东省记协的职责包括: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闻方针政策,引导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2、组织新闻工作者开展业务交流、培训和学习活动,提高新闻工作者的业务水平。
3、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,关心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发展和生活福利。
4、推动新闻行业的自律,规范新闻行业秩序,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。
5、加强与国内外新闻组织的联系与合作,促进国际新闻交流。
组织结构
广东省记协的组织结构包括: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秘书处等。
1、会员代表大会:作为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,选举理事会成员等。
2、理事会: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,监督协会日常工作。
3、常务理事会: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,执行理事会的决议。
4、秘书处: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,协助常务理事会开展工作。
成员权利义务
广东省记协的成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,个人会员需为从事新闻工作的专业人员,团体会员需为新闻单位或相关机构,成员享有以下权利:
1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,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。
2、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、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请求协会提供帮助。
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:
1、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。
2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,支持协会工作。
3、按期缴纳会费。
4、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。
入会与退会
入会需符合以下条件:热爱新闻事业,从事新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,赞同本章程,均可申请加入广东省记协,入会程序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书,经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正式会员,会员退会需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,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。
章程的修改与终止
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协会终止需经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,并报请相关部门批准。
附则
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省记协所有,未尽事宜,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补充和修订,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广东省记协章程的制定,为广东省新闻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规范依据,我们相信,在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,广东省记协将不断壮大,为推动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,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,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新闻工作者加入广东省记协,共同为实现新闻行业的繁荣与发展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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